慶祝107年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要點
一、活動目的:獎勵德行優良,服務熱心及守法、愛校之優秀學生,並藉擴大表揚,形塑青年行為典範,建立校園良好風氣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
三、主辦單位:107年彰化縣慶祝青年節籌備委員會
四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彰化縣團委會
五、協辦單位:彰化縣各中等學校團務指導委員會
六、表揚日期:107年3月19日(地點:彰化演藝廳)
七、表揚方式:
(一) 透過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於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。
(二) 獲選優秀青年將致贈獎狀(中英文),並於縣市青年期刊開闢『青年楷模專欄』加以報導。
八、遴選標準: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,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同學楷模者:
(一) 代表學校(社團)參加各項競賽,曾獲佳績,有具體事實者。
(二) 擔任校內班級或社團之幹部,推廣社團活動,有具體貢獻者。
(三) 崇法守紀、友愛同學,有具體事實,足資表揚者。
(四) 刻苦耐勞、純樸勤奮、熱心服務,堪為青年表率者。
(五) 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,足堪青年楷模者。
九、遴選方式:各中等學校、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團委會得依
據本要點,遴選優秀青年乙名(高、國中,日、夜間部可分別遴選)並於2月26日星期一前將遴薦表(如附件一)彙送救國團彰化縣團委會活動組(500彰化市卦山路2號)或email:160701@cyc.tw 葉浩德先生收。
十、遴選作業:
(一) 推薦優良事蹟請具體詳填,並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乙張。
(二) 救國團彰化縣團委會(http://chntc.cyc.org.tw/下載專區。
十一、業務聯繫:彰化縣團委會活動組 葉浩德先生(04-7231157轉24)
十二、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